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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華社北京12月27日電 日前,中共中央印發(fā)《中共中央關于調整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領導指揮體制的決定》,自2018年1月1日零時起,武警部隊由黨中央、中央軍委集中統(tǒng)一領導,實行中央軍委-武警部隊-部隊領導指揮體制。
《決定》明確,武警部隊歸中央軍委建制,不再列國務院序列。武警部隊建設,按照中央軍委規(guī)定的建制關系組織領導。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、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與武警部隊各級相應建立任務需求和工作協(xié)調機制。
《決定》要求,各地區(qū)各部門、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,要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,強化“四個意識”,積極主動協(xié)調配合,做細做實相關工作,確保武警部隊領導指揮體制有序轉換、穩(wěn)定運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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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