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.7.7/vol.48
4月22日下午,四川省達州市大竹縣周家鎮(zhèn)8歲女孩李微微為救落水小同伴,不幸溺水身亡。事發(fā)后,當?shù)卣蛩銥槠渖陥蟆耙娏x勇為”稱號,卻未獲得批準。7月3日下午,當?shù)鼐C治辦決定,將依照規(guī)定,為李微微申報評定見義勇為先進個人。
5月31日,宜春至金瑞的中巴車上,一名男子突然持菜刀行兇,致5名乘客受傷。危急關頭,被砍兩刀的宜春三中高三(17)班學生柳艷兵,不顧危險,勇敢地沖了上去,將歹徒按倒在地,并最終奪下歹徒手中的兇器,保護了更多的乘客。
6月28日下午,平頂山舞鋼市8名參加完中考的初中生在石漫灘水庫岸邊的佛爺嶺公園游玩時,其中一名同學不慎落水,15歲的嚴銀龍來不及脫鞋,第一個跳入水中救援,并一次次將同學向上推,其他同學也不約而同參與施救。同學被救,嚴銀龍卻因溺水時間過長,搶救無效身亡。嚴銀龍的事跡迅速引發(fā)網(wǎng)友關注,有人點贊,有人嘆惜。
拒評8歲女孩“見義勇為”,其“深情”之處,在于對更多未成年人安全和生命的珍視與呵護。正因為如此,面對拒評李微微見義勇為引發(fā)的質(zhì)疑和爭議,有關部門還必須將“拒評”的理由向其家人做細致的解釋,在全社會做廣泛的宣傳。與此同時,還要加大對李微微父母的幫扶和救濟力度。如此,才能讓“拒評”里的理性與深情得到充分展現(xiàn),讓“避免盲目模仿”的目的更好地得以實現(xiàn)。
出于對未成年人的保護,我們不再像當年宣揚賴寧一樣提倡未成年人見義勇為,這是非常正確的。但是,也要避免走入另一個極端,那就是:凡是未成年人實施的見義勇為,就一概不予承認。
鼓勵青少年見義智為、見義巧為,并非只需觀念一轉(zhuǎn)就水到渠成。除了勇氣,青少年還需要社會、學校、家長教給他們足夠的智慧和技能,在危急時刻做出正確的舉動。目前我國的安全教育還遠未到位。有媒體報道,相關調(diào)查顯示,在我國未成年人中僅有不到5%接受過安全自救方面的教育。要改變這一局面,首先系統(tǒng)性的安全教育應納入學校教育,自救、救人技能都應成為必修課程;其次社會也應該重視未成年人的安全保護,完善危險場所警示牌等設施;家長也應給孩子傳授必要的安全知識,并聯(lián)合社區(qū)、學校做一些實踐演練。只有安全教育一一落實,見義智為、見義巧為才不會淪為一句口號,真正成為危急關頭的救命之策。
在現(xiàn)代文明社會,我們需要新的見義勇為觀。見義勇為者不應該是悲壯的、慘烈的,而應該是智慧的、快樂的。如果英雄只能以悲劇收場,那就是對死亡的崇尚和贊美,不僅殘酷無情,更是不負責任的。我們需要的是理性的、人性的見義勇為,而不是盲目的、不分條件的見義勇為,這才是真正的“以人為本”。